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7个派出机构、1个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风险管理股、财务管理股、人事教育股、机关党委。
派出机构: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分局、桥东税务分局、桥西税务分局、白塔税务分局、十里亭税务分局、册井税务分局。
事业单位: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和沙河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和沙河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负责人:张汝斌 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单位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建设路309号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春、秋、冬季) 14:30-17:30(夏季)
联系电话:0319-8702706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电话:0319-8702706
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0319-8702202
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319-8702737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319-8702304
政务值班电话:0319-8702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