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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镇2024年扬尘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29    来源:白塔镇 打印
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着力提升扬尘面源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防治,降低PM10平均浓度和降尘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建筑工地、拆迁工地、裸露地块、闲置场院、露天矿山、平交道口、城乡道路、露天停车场、城乡结合部,镇区精细化管控、餐饮油烟、加油点等12个重点领域开展扬尘治理污染,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实现PM10指数明显下降,完成省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持续强化扬尘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扬尘污染源台账,分类抓好扬尘污染管控。

(一)突出抓好房屋建筑施工扬尘。对全镇建筑施工工地实施全面监管,建立“三个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确保任务清、责任明、全程监管无死角全面开展“样板工地”创建,新建工地100%落实“样板工地”要求。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要求,所有建筑楼体窗口使用2000目防尘网封堵,工程主体作业层应当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同时做好楼体内部保洁工作,保持干净整洁,作业面及时清扫并洒水防尘。出入口建设封闭式单向通行洗车棚等措施,严格落实“三个底色、一个到位”要求(楼体内部见底色、防尘网见底色、内部道路见底色、扬尘区域覆盖到位)。

对土石方作业、建筑主体装饰装修和建筑内部剔凿清理等易产尘环节开展经常性检查,施工现场土石方作业时,要根据开挖面积和风向等因素,合理设置雾炮车数量和作业方位,增加下风向等重点区域雾炮车数量,确保达到抑尘效果。

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保证施工现场湿润不起尘,原则上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3次,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禁止使用高排放车辆运输,做好驶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车身保洁工作,运送散装物料的车辆要封闭到位,车辆苫盖到位,严格落实“三段式”车辆清洗措施(清洗池、自动冲洗、人工冲洗),严防带泥上路,不得使用未进行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未落实的立即停工整改,完成整改的经住建部门验收后方可复工。

秋冬季重点对停工工地物料苫盖、高空扬尘源防治情况开展巡查,督促企业做好停工期间扬尘防治措施。临近铁路、高压电线、居民区的渣土和料堆应采用封闭围挡、喷洒抑尘剂等方式抑尘,慎用网布苫盖。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对PM10在线监测安装运行情况检查,对故障率高、不正常使用PM10监测设施的,严惩重罚,每月至少覆盖1次,确保在线运行率不低于90%。(牵头领导:车延国、宋伟涛;责任单位:镇城建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

(二)严格管理建筑拆(破)除工程。坚持全程监控、全面防控,抓好建筑拆(破)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实行施工前防尘检查制度。

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高压水枪抑尘、必须围挡上加装雾森抑尘),合理设置湿法作业喷水方向和喷头密度。大面积拆(破)除工程采取分区施工,根据风向风速和周边环境变化,及时改进抑尘措施,确保拆除作业不产生扬尘污染。

对拆(破)除废弃物采取苫盖、喷淋等抑尘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确保车辆苫盖完全,运输过程中不产生扬尘、确保车辆规范清运,严禁私拉乱倒,对拆除的工地周边1公里范围内道路,保证施工期间每2小时湿扫1次,防止带泥上路,对拆除的废弃物未及时清运的要采取苫盖、喷淋等抑尘措施。(牵头领导:车延国、宋伟涛、侯景洲;责任单位:镇城建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

(三)抓好线性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建立线性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加强主体工程与料堆场防尘抑尘措施检查,突出抓好土石方作业、沟槽挖填、物料装卸等环节湿法作业;道路施工、水利工程、市政施工必须按要求设置围挡和抑尘装置,大规模长距离土方作业期间,对围挡和周边植物每周进行冲洗保洁,对施工场地主要出入口及主要道路连接线进行硬化并及时冲洗,每50米设置1辆雾炮车,不间断喷雾作业防止扬尘污染。路边、中心隔离带绿化施工时落实回填土边缘低于路沿石5厘米以上的要求。采取分段开挖、分段回填的方式施工,已回填的沟槽,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做好大风天气、夜间停工期间施工现场管理,确保物料、土石方苫盖严密安全,中心城区项目集中人员、设备,减少动土面积、缩短工程周期。对于施工里程和周期较长的线性工程,适当增加走航监测和现场核查频次。(牵头领导:侯景洲、车延国;责任单位:镇应急办、镇城建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

(四)有效降低城市道路积尘负荷。大力推进镇区“样板道路”创建,提高道路机扫率。加大人行步道、非机动车道、背街小巷人工清扫保洁力度。未铺装道路应定期洒水抑尘。强化各级公路的规范化建设,合理设置边沟。开展国、省、县道两侧门店与主干道的连接道路(区域)硬化和保洁。(牵头领导:侯景洲、车延国;责任单位:镇应急办、镇城建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五)交通公路扬尘治理。持续推进镇区出入口及周边国、省干道及城乡结合部道路清扫养护,加大对邢峰线以西道路清扫保洁力度,2024年实现全镇国、省、县道湿扫车辆全覆盖,保证全天路面无积尘,定期冲洗清理公路绿植、护栏挡板。开展城乡平交路口排查工作,6月底前完成平交道口专项整治,对路口150米路段实施硬化,不具备硬化条件的要采取铺装等抑尘措施。落实国、省、县道两侧经营商户扬尘防治责任制,逐户明确卫生承包范围,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对问题突出和持续出现问题的商户进行处罚。

不定期组织停车场专项整治,实行道路两侧停车场清单式管理,对现有合规停车场加强保洁养护,常态化执行车辆冲洗制度和场地洒水、清扫制度。加强无证经营、未硬化铺装的停车场地监管,全部关停取缔并实现硬化、绿化,6月底前实现违规停车场全部关停取缔并实现硬化绿化。(牵头领导:侯景洲;责任单位:镇应急办、各村)

(六)严格规范物料运输车辆。持续开展物料运输车辆规范化整治,杜绝遗撒滴漏或扬散物料、擅自变更路线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泥头车”、脏车专项整治,对带泥上路车辆严管重罚。(牵头领导:侯景洲 宋伟涛;责任单位:镇应急办、镇城建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

(七)集中实施仓储物流、料堆、料场整治。开展仓储物流、料堆料场防尘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抓好重点料堆、料场监管;督促落实物料入棚入仓、围挡苫盖、喷淋防风等措施,加强打磨、切割加工等作业过程防尘抑尘。6月底前实现露天物料堆场清零,全部实现入棚入仓。持续开展公路和河道两侧、老旧废弃厂房、场地等经营性料堆场、沙石土料临时转运场排查,全部建立清单,纳入监管。(牵头领导:宋伟涛;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

(八)持续开展城镇裸露地块治理。开展裸露地块摸底排查整治,继续对主要区域裸露地表进行排查,建立空地裸地管控清单,明确所属区域、地理坐标、数量、面积,落实防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绿化责任制,对裸露地面全部采取硬化、绿化措施,条件不允许的地块采取临时苫盖措施。6月底前实现裸土硬化、绿化或苫盖全覆盖。(牵头领导:宋伟涛;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

(九)不断强化矿山开采及修复治理。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坚持“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及时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加强联合执法,对露天矿山开采、运输、加工、贮存环节防尘措施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挖沙和取土等违法行为。(牵头领导:车延国;责任单位:镇城建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村)

(十)常态化开展“洗城”活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以“清洗降尘”为主要内容的“全民洗城”活动,结合镇区保洁人员,包村干部、村委、网格员齐上阵,对各村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无死角清扫保洁。重点解决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生活小区、公园广场等“脏、乱、差”问题和卫生死角问题,为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创造良好环境。(落实单位:镇直各部门、各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责任体系。要定期调度,明确分工,形成合力。要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各村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执法检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配合市有关部门对辖区扬尘污染治理开展情况进行各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和各村落实主体责任。各村、镇直部门要积极宣传报道正面典型,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查问责。将扬尘污染问题数量纳入各村年度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多,同一问题重复发生的,按要求通报约谈、公开曝光,督促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