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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飞禽走兽老虎机印发沙河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5    来源:政府办 打印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沙河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沙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沙河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办发明电〔2022〕10号)、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2〕75号)和邢台市政府办《飞禽走兽老虎机印发邢台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邢政办字〔2022〕37号),结合飞禽走兽老虎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飞禽走兽老虎机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确保自建房安全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担当作为,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做到“不贰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全市城乡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和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各乡镇办和经济开发区属地责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对市区及城市建成区(含市区、各类独立功能区),以及前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未覆盖的城乡结合部、可能遗漏的乡镇办、经济开发区驻地等区域的自建房,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房。对初判危险房屋,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具体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飞禽走兽老虎机迅速开展全市城镇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执行。

(二)开展百日攻坚。聚焦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突出重点区域,开展百日攻坚,全面排查、初判,严控隐患增量,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立即采取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具体按照《沙河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执行。

同时,对城镇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排查信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归集到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一旦发现漏排漏判的危房或存在经营安全风险的自建房,立即启动应急管控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实施分类整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开展分类处置。

1.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安全鉴定,确定房屋是否为危房,并明确其危险等级和危险部位、存在的事故隐患等,纳入台账管理。对初判为危房的自建房,持续严格落实应急管控措施,明确专人每日巡查,严防人员倒流。

2.以专业鉴定结果为依据,一楼一策、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违法行为确凿的,坚决依法依规拆除;对长期闲置、已无维修保留价值且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城镇自建房危房,已纳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范围的,可采取协议征收、产权置换、异地安置等方式,依法尽快组织拆除;对存在一定缺陷但无倒塌风险、不影响公共安全的,可通过修缮加固方式恢复使用功能;对建设手续不全但房屋处于安全状态的,督促产权人依法依规补办相关手续;对存在违法行为但不影响安全使用,且局部拆除违法部分可能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安全的,可暂时不予拆除。

3.压紧压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其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将安全隐患彻底整治到位。相关部门加强对危房整治全过程的监管,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次生风险。

(四)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出具房屋安全虚假证明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严惩。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

(五)健全长效机制。

1.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各乡镇办、经济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应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须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乡镇办、经济开发区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健全监管手段。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属地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专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专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推进加快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四、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2022年5月4日至5月20日)。完成城镇自建房全面排查和应急管控,开展农村自建房“回头看”。

(二)百日攻坚(2022年6月1日至8月20日)。完成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开展大排查“回头看”,查漏补缺。

(三)分类整治(2022年8月21日至2024年5月31日)。各乡镇办、经济开发区根据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开展分类处置。

(四)巩固提升(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在摸底排查、清理管控和分类整治基础上,消除存量、严控隐患增量,不断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统筹领导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沙河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全面统筹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推进部门协同,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各乡镇办、经济开发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配置专业人员,开展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建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设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负责指导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科技和工信部门负责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统战部门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负责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民政部门负责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依法依规用地,地质灾害风险排查有关工作;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商务部门负责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广体旅部门负责用作体育活动经营场所和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行政审批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提条件的审批监管机制;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电影主管部门负责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对阻碍妨碍妨害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打击处理,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对顶风作案、屡教不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和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

(三)强化支撑保障。市有关部门组建专家组,对各乡镇办、经济开发区排查整治工作给予技术支持。各乡镇办、经济开发区要组织动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通过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等工作,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严肃追责。同时,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各级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四)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对各乡镇办、经济开发区的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办、经济开发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评估。

(五)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各乡镇办、经济开发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有关部门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实施方案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22年6月起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沙河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沙河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威   市政府市长

副 组 长: 臧  玮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程耀武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乔万国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申立峰   市委编办三级主任科员

       申付国   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樊贺中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裴江龙   市政府办一级主任科员

       赵志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庆朝   市财政局局长

       李树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申志伟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乔志峰   市文广体旅局局长

       刘海琪   市民政局局长

       李占鑫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毛增民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曾社斌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朱如森   市教育局局长

       杨增军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宏业   市商务局局长

       李梅海   市发改局局长        

       董少勇   市科技和工信局局长

       申立波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周  芳   市司法局局长

       王中印   市供销社主任

       史英豪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郝剑锐   桥西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王飞虎   桥东办事处主任

       韩伟波   褡裢办事处主任

       程江波   周庄办事处主任

       王矿社   赞善办事处主任    

       王镜宇   新城镇镇长

       马建强   白塔镇镇长

       许丽丽   綦村镇镇长        

       元广瑞   十里亭镇镇长

       刘鹏达   册井镇镇长

       史晓明   刘石岗镇镇长

       靳志广   柴关乡乡长

       许磊杰   蝉房乡乡长

       张红旗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新英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广军   国网沙河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义民   河北建投沙河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沙河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工作方案,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工作指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赵志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工作机制,强化上下衔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协作,开展督查检查,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起草有关文件,及时总结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


解读链接:飞禽走兽老虎机《沙河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