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沙河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享受财政补助的实施办法》(沙政字〔2020〕35号)文件精神,经各乡(镇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人社局相关部门审核,符合享受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财政补助条件,现对2022年第三批引进高校毕业生及高级职称到民营企业就业申请享受财政补助拟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形式向市人社局进行反映,工作日时间受理电话0319-8921351。
附件:引进高校毕业生及高级职称到民营企业就业申请享受财政补助拟通过人员名单
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