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沙河市《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沙河市司法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的要求,在全市开展司法鉴定中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
全市司法鉴定中心。
三、抽查内容
对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监督检查。
四、抽取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信用等级为一级的司法鉴定中心按25%随机抽取。
五、检查步骤
(一)汇总整理全市司法鉴定中心基本信息,建立鉴定人名单。上传“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并据此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二)依据抽查事项,按照检查全市司法鉴定中心承办事项,根据抽查事项分类情况,采取交叉检查方式,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确定检查人员。
(三)按照“谁检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四)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建立台账,认真督促整改,整改情况要在整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对司法鉴定中心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进行查处,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全市司法鉴定中心列入“黑名单”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严密组织开展检查活动。在检查过程中,一次性完成对检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多次检查等现象。
(二)加强协调配合。在检查过程中,加强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对照检查内容,组织好本级检查。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规定,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四)做好个人防护。在组织本级检查活动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疫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联 系 人:李欢 0319-8686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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