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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河北省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免”资助政策解答

发布时间:2022-01-14    来源:教育局 打印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解答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适用于哪些学校?

答: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什么?

答:普通2021年秋季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防贫检测系统农村边缘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要将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困难认定标准: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2021年沙河市农村低保标准4836元/年、沙河市城镇低保标准8400元/年)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标准以下,且家庭财产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非贫困低收入户、非持续稳定脱贫户的学生享受相关资助政策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遇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和使用用途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分为3档,资助金额为1000元、2000元、3000元。秋季享受“三免”救助的学生均应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资助标准不低于1000元。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程序是什么?

答: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普通高中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普通高中学校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学生申请。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评审结果要在学校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学校为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河北省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免”资助政策解答

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三免”资助政策资助对象是什么?

答:沙河市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在沙河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免”政策内容是什么?

答:资助政策指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三免”政策的程序是什么?

答: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三免”政策的程序是学期开学,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农村低保证、残疾人证、农村特困供养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或外县学生提供相关部门证明。学校初步审核后报县级教育部门,对于提出申请的学生学校暂缓收取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由扶贫部门、农村低保部门、残联认定后直接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