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查明 2023年4月11日,沙河市花嫁丽舍婚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太行大街与东环交叉口路北,法定代表人:樊子瑶)营业区柜台处配置的2具4公斤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无压力,未保持完好有效。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被委托人毕学刚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和影像资料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沙河市花嫁丽舍婚庆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