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收到不合格检测报告,已核查处置完毕,现将核查处置结果公示如下:
河北王云增蜂产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并在网上经营荆花蜂蜜,生产日期2023-5-15。经抽样检验诺氟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JSP2023CJ23648。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主动配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荆花蜂蜜30瓶;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3、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书编号:沙市监处罚(2023)4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