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村镇南阳一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沙河市大沙河开发区段堤防提升工程项目地块3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大沙河南侧、南阳二村村北(东至杜三村地;南至南阳二村地;西至南阳二村地;北至南阳一村、南阳二村、南阳三村合围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1.075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邢批投资〔2024〕14号、邢批投资〔2023〕245号文件,用于沙河市大沙河开发区段堤防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19日开始,由留村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法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8日。本公告可在沙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