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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农资门市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农业农村局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我局年初制定的双随机抽查计划,定于2022年9月份开展全市农资门市双随机抽查。为保证行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注册的种子、农药销售市场主体。

其中,种子、农药销售企业按20%比例抽取。

三、抽查比例

信用风险等级为A、B、C的按20%随机抽取,D、E风险的按100%抽取。

四、抽查依据

根据《沙河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进行抽查。

五、抽查实施部门

沙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安办、种子站。

六、抽查内容

(一)种子经营门市监督检查。(1)生产经营品种审定(登记、引种备案)及授权情况。(2)标签。(3)经营档案。(4)进销货台账

(二)农药经营门市监督检查。(1)标签(2)登记证号(3)经营档案(4)进销货台账农药废弃物回收台账(5)农药经营许可证(6)高毒、禁限用农药

七、 组织实施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对抽取到的检查主体进行检查,填写《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执法检查人员签字,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二)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2、根据职责,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1)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违法行为轻微的,采取教育、建议、提醒等行政指导措施,引导其合法守信经营。(2)违法行为严重,需要立案处理的,予以立案。(3)发现违法问题不属于本部门范围的及时移送相应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高度重视,认真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根据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工作,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