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农业局
农业救济途径及违法举报方式
(一)享有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上级执法部门或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接受监督及农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319-8702618
地址:沙河市文谦大街627号沙河市农业局 邮编:054100